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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丧葬制度

  元朝在丧葬方面,包括葬式、丧服、丧事和服丧,规定各从本俗。

  蒙古族实行土葬,但无冢,富贵的人有棺,但形制与汉族的棺不同,“中分为二,刳有人形,其广狭长短,仅足容身而已”(《元史·祭祀志六》)。殓用貂皮袄、皮帽,靴靺、系腰、盒钵(后衍称荷包),都用白粉皮制成,以车载棺,运到葬地,一路上由一蒙古巫媪骑马前行,这匹马称为金灵马。到了陵地,开穴所起的土块排列有序,埋入棺后,又依次掩覆。这是皇帝的丧式。从成吉思汗起,这样葬入土中后,当即驱马蹴平,上面覆草,不再修建陵墓。因此,他们的具体埋葬地点,人们不得而知。《元史》称元帝均葬于起辇谷,拉施都丁《史集》说是葬在不儿罕一合勒敦。这个地方,蒙古语称horig或horigul(突厥称gurup或quruq),意为“禁地”。

  几种文字的文献都记载蒙古人实行土葬时以死者生前的生活资料作为随葬品。普通的人,随葬品只有帐幕、马匹、武器等。贵族的随葬品有金银珍宝。波斯文、阿拉伯文文献中都有蒙古首领死后人殉的记载,如志费尼记成吉思汗死后有四十美女殉葬。他又记载拔都葬时以“奴隶及妻妾殉”。但是,在汉文文献中不见人殉的载录,这可能是因为汉人不预此事,无由得记;也可能是因为这种人殉本来就并不普遍,而在忽必烈推行汉法后已经废除。

  蒙古对死者的哀悼祭祀,有如下记载。成吉思汗临终前曾嘱咐不要发丧举哀,以便“使敌人不知我已死去”。蒙哥汗死后,灵柩被运回老营后,“在四处斡耳朵中轮流为他举哀”。《元史·祭祀志》记:“葬后,每日用羊二次烧饭以为祭,至四十九日而后己。”又记:“送葬官三员,居五里外,日一次烧饭陵祭,三年然后还。”陵祭日子延长到三年,可能是受到汉族丁忧之制的影响,因为蒙古族是没有服丧三年的习俗的。

  《析津志》记大都“城市人家”在佛寺火葬死者,“烧毕,或收骨而葬”。“孝子归家一哭而止,家中亦不立神主。若望东烧,则以浆水酒饭望东洒之:望西烧,亦为上法。初一月半,洒酒饭于黄昏之后。色目、大食等,则各从本俗”。这里所谓的“城市人家”,没有说明其族属;下面说到色目、大食等,可见当指蒙古族或汉族。这里的火葬是采用了佛教的典仪。而其他举止,显然不象是汉族礼俗,或者是蒙古的某些丧葬风俗进入了大部;或者是汉族受到了蒙古某些丧葬风俗的影响。

  那元朝皇帝的丧葬制度是怎么样的呢?据南宋文人的笔记记载,成吉思汗在宁夏病逝后,其遗体被运往漠北肯特山下某处,在地表挖深坑密葬。其遗体存放在一个将大树中间掏空做成的独木棺里。独木棺下葬后,土回填,然后“万马踏平”。为了不让外人看出曾经动土的痕迹,“万马踏平”后,还要用帐篷将周围地区全部围起来,待到墓葬地面上的青草长出,与周围的青草无异,才将帐篷撤走,这样墓葬的地点就不会泄露了。

  全套工作完成后,蒙古人在墓葬地表杀死一头小骆驼,这时,陪伴这头小骆驼前来的母骆驼就会十分悲痛地号叫,并且记住这个地点。第二年来祭祀的时候,把这头母骆驼牵来,就会在杀死小骆驼的地方停下来。这样就找到埋葬地点了。元朝历代皇帝都采用这种丧葬方式,因此至今仍无法确定元朝皇陵所在。

原文:

  历代送终之礼。至始皇为甚侈。至穷天下之力以崇山坟。至倾天下之财以满藏郭。至尽后宫之女以殉埋葬。坆土未干而国丘墟矣。其它如汉唐宋陵寝。埋殉货物亦多。如汉用即位之年上供钱帛之半。其后变乱。多遭发掘。形体暴露。非徒无益。盖有损焉。元朝官里。用梡木二片。凿空其中。类人形小大合为棺。置遗体其中。加髹漆毕。则以黄金为圈。三圈定。送至其直北园寝之地深埋之。则用万马蹴平。俟草青方解严。则已漫同平坡。无复考志遗迹。岂复有发掘暴露之患哉。诚旷古所无之典也。夫葬以安遗体。遗体既安。多赀以殉。何益。《草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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