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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

  《金史》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

  《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是宋、辽、金三史中编撰得最好的一部。从元顺帝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开始编撰,至第二年十一月成书。全书共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有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记载了上起金太祖收国元年(1115年)阿骨打称帝,下至金哀宗天兴三年(1234年)蒙古灭金,共一百二十年的历史。

  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金史》编得好,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

 《金史》在最末尾专立《金国语解》一篇,用汉语标出了表现在官称、人事、物象、姓氏等等之中的女真语称谓,是参照释读《金史》及研究女真语言文字的重要资料;《金史》还根据具体需要,创立了《交聘表》,以编年体表格的方式记述了金朝与邻国(如宋、西夏、高丽)的和战及来往关系,形式新颖,内容清晰。

  其次,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

作者简介见《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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