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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明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但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却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

  清朝入主中原之后,顺治二年(1645年)四月癸亥(十一日),御史赵继鼎奏请纂修《明史》》一文首揭此事。但清廷何时决议纂修,尚无确切史料证实。清顺治二年五月,清廷组成《明史》的纂修人员。),得到了清廷认可。其后,大学士冯铨、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格为总裁,操办此事。是年五月,由总裁提名副总裁和纂修官,并设收掌官七员,满字誊录十员,汉字誊录三十六员, 揭开了清朝官方纂修《明史》的序幕。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重开明史馆,因纂修《清世祖实录》而停止。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以徐元文为监修,开始纂修明史。于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最后定稿,进呈刊刻。经过三次改稿,费时几十年。

  《明史》的确有不少长处。首先,它体例严谨,叙事清晰,文字简明,编排得当。史评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曾将辽宋、金、元诸史和《明史》作了比较,认为“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其次,《明史》的史料较为丰富。当时可资的第一手史料很多,除一套完整的明朝各帝“实录”而外,尚有邸报、方志、文集和大量私家史乘。朱彝尊修史时《上总裁第二书》中说,仅各地的方志藏于国家图书馆者,即达三千余册之多。第三,《明史》有些地方持论公允,也能秉直书写。如对袁崇焕被清太宗设反间计杀害一事,以及熊廷弼的功罪问题的记载,都很有参考价值。第四,《明史》在体例上有新的创造,在列传中专列了“阉党”、“流贼”和“上司”三目。宦官专政为明朝一代历史的重大问题,《阉党传》记载了王振、刘瑾、魏忠贤等宦官党羽祸国殃民的罪行。《明史》的作者们对李自成、张献忠等农民起义领袖抱敌对和仇视的态度,在为他们立传的同时又诬之为“流贼”。这是作者的阶级立场所决定的,目的是为统治者总结经验:“至于亡明,剿抚之失,足为炯鉴。”但客观上为后人保存了明末农民战争的某些可靠史料。《土司传》专写西南少数民族的情况,分湖广、四川、云南、贵州、广西五个土司传。这些传,虽坚持民族压迫的立场,对少数民族有许多污蔑之词,但其中保存了大量这一带少数民族的重要资料。今日国内少数民族的历史,大半可以追溯到明朝初年。此外,《明史》其它部分篇章,也为后人保存了不少可贵的史料,如《刑法志》中对明代特务机构厂卫的叙述等,都有助于后人对这段历史的考察研究。

作者简介:

  张廷玉(1672-1755) 字衡臣,号研斋,安徽桐城人,清朝保和殿大学士、军机大臣、太保,封三等伯,历三朝元老,居官五十年。康熙进士,雍正朝保和殿大学士、吏部尚书、军机大臣,加少保衔,后加太保。雍正八年(1730年),长期和清廷对抗的蒙古准噶尔部煽动青海和硕特部首领罗卜藏丹津及西北各族反清,雍正帝为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决定出兵征讨。因战事紧急,军令需要迅速处理和严守秘密,所以,即令在隆宗门内设立“军机房”,嗣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命怡亲王允祥、张廷玉及大学士蒋廷锡领其事”,“廷玉定规制”。按照旨意,张廷玉就军机处的性质、官职、职能、纪律等方面都作出了严格规定。

  康熙十一年(1672年)生,父康熙朝大学士张英。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中进士。康熙朝历任检讨、直南书房、洗马、侍讲学士、内阁学士、刑部侍郎、吏部侍郎等职。

  雍正元年(1723年)升礼部尚书,次年转户部尚书,翰林院掌院学士,国史馆总裁,太子太保。

  三年(1725年),署大学士事。四年(1726年),晋文渊阁大学士、户部尚书、翰林院掌院学士,并兼充康熙实录总裁官。

  六年(1728年),转保和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

  七年(1729年),加少保衔。同年,因西北用兵,设军机房於隆宗门内,与怡亲王允祥、大学士蒋廷锡董其事。雍正皇帝临终,命其与鄂尔泰并为顾命大臣。乾隆朝,以两朝元老为朝廷所重,死后配享太庙。终清一代,汉大臣配享太庙者惟张廷玉一人。

2 条评论 Comments and Pings closed

  1. 闹文字狱的那个明史和这个不是一部喽?

  2. 不是一部,那本书名叫《明史辑略》